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动态 内容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馆长罗智敏莅临渝中区文化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精神

作者: 时间:2017.03.01

1301_副本-900.jpg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国家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本法于2016年12月2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的理解、宣传及实施《保障法》,2月28日,渝中区文化馆特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委员、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馆长罗智敏为全馆职工及群众文艺团队领队就《保障法》主要精神作了详细解读。

  宣讲会上,罗馆长分享了自己学习《保障法》的心得体会,并从深刻认识制定本法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将对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产生哪些影响、如何贯彻落实本法的主要精神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本次宣讲会对我们准确把握《保障法》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规定和新要求,对我馆如何更好的贯彻落实《保障法》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李洋/图:冯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