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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推进渝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作者: 时间:2011.03.11

在2009年基本完成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基础上,2011年3月11日,渝中区第三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培训会在区文图大厦11楼会议室举行。来自全区12个街道的文化专干参加了此次培训。渝中区文化馆馆长汤亚玲主持培训会并宣读了区文广新局关于开展第三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通知,文化馆党支部书记戴德鹏出席了会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卢延辉作了普查培训讲座。

培训会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于2011年2月25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6月1日施行。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文广新局文件精神,以便更好的用于指导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卢延辉在讲座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法规进行了讲解,介绍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提出了第三次资源普查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挖掘更多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填补项目空白,丰富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库。培训会对本次普查工作的任务、程序、方法、普查表的填报等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各文化专干表示要发动社区群众,深入细致的做好此次普查,使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杨利君)